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教师:
为深化教学改革,推广案例教学,丰富我校教学案例资源,提高案例教学质量,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库建设与管理办法》(温医大〔2020〕73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案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教学案例申报包括临床教学案例、PBL教学案例、课程思政案例及其他类别的教学案例。
2.教学案例库建设采取项目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项目组成员须为适用该案例库课程的主讲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
3.案例取材可通过教学实践、调研采访或从已有文献资料中摘编等方式获得,一般以典型案例为主。主要对实际工作中某一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已经发生过的事实进行客观描述,不带有任何个人观点和倾向。案例内容应符合当前实际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并能够得到推广和借鉴使用。
4.案例内容要在所属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所学的相关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应融合基础、临床和人文等关系,包括具体问题及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实施的效果、值得分享的经验、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和反思的问题等。
5.案例应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编写基本要求》编写,体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案由:介绍案例发生的背景
(2)案情:客观描述案例发生的过程和工作措施
(3)启示:总结案例的启示,启发学生思考
(4)思考:案例结尾安排2至3道思考题
(5)拓展:附加参考理论文献、阅读材料和网络链接
6.案例运用以交流、讨论为主,适用于必修、专业核心和选修课程(除公共选修课外),结合信息化技术手段,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对工作中的鲜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反思和剖析,为今后再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申报流程
1.学院遴选
案例通过学?!敖逃萄钅科郎笃教ā鄙瓯ǎㄏ昙?/span>件1的操作说明,网址http://jwc.zlgc2.chaoxing.com/),申报分两步: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人按照申报案例类别填写对应申报书),报送学院(部)教学办,进行院内推荐。
(2)学院(部)推荐:10月10日前,依据学院(部)推荐结果,申报人登陆“评审平台”上传《申报书》(含word版和pdf学院盖章版)等材料,学院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平台”审核推荐。同时学院(部)上交《申报书》、《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上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教学案例立项结果。
三、结题要求
案例建设成果应根据学校要求进行结题验收,形式包括图片、视音频以及软件等。鼓励各专业在建设案例的基础上形成案例教材。学院教学指导工作委员会对相关案例进行论证,同时出具鉴定意见;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后结项。通过验收的案例编入学校案例库,验收未达合格要求的案例不予结项。
四、立项与管理
1.项目实行择优立项,计划2020年临床教学案例、PBL教学案例、课程思政案例各立项建设50个左右,其他类别的教学案例立项建设30个左右,建设期均一年。
2.立项的案例库建设项目视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建设项目,每项给予0.3万元资助鼓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于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按照学校财务规范与教务处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
3.通过验收入选学校案例教学资源库的案例,以及入选国家级、省级案例教学资源库的案例,对应《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建设与研究业绩奖励实施办法》的教学研究项目给予相应奖励。
4.因故需更换案例主持人或终止项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备案,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的单位,将公开通报并减少下一轮教改支持。
五、联系方式
教学科研拓展部联系人:刘佳、林瑾;联系电话:0577-86680222 地址:茶山校区同仁楼7A110室;邮箱:2718127612@qq.com
教务处联系人:吴杰、杨鸣哲;联系电话:0577-86699105,0577-86689884;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邮箱:jwcjxk@wmu.edu.cn。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操作说明
2.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申报书
3.温州医科大学本科教学案例推荐申报汇总表
教学科研拓展部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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